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29 09:09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只能在所申请报考专业内享受优录待遇,不得跨学院跨专业使用。

二、 学生申请资格

1.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 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以当年教务处组织的推荐免试工作中认定的相关竞赛为标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以本人署名第一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21"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 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 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 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 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20113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 邮寄: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34号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601661

2. 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南湖化生大楼S208室。

备注:

1.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无效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 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5. 通过邮寄的同学需打电话到化生学院研工办登记邮寄信息。

五、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本学科专家审阅申请材料,在202011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ccels.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流程

1. 考核时间

2020119-13日(以学院网页通知时间为准)

2. 考核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综合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5分钟。

3. 考核内容

申请的学生需准备PPT文件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成绩、英文能力、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所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

4. 面试流程

1)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凭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并将考核PPT载入多媒体系统。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2)面试

入场:主考官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同时启动监控记录系统。

②个人自述:主考官请考生根据PPT介绍个人情况(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成绩、英文能力、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所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回答问题:主考官可请评委临时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

考官打分:提问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现场独立评分。

计分审核:主考官请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回《评分表》,计分员负责核计《评分表》后填写《面试成绩总表》。将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评分表》平均面试成绩。平均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由监督审核员审核并签字。

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学院还须安排专人将已面试完的考生与等候面试的考生隔离,退场后可在休息室等待公布成绩,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拟入围名单,入围人数不超过学院2020年统考招生计划的60%,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601661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2021"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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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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