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2.20 14:44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责任、诚信、成才”三项教育精神,切实做好学生服务、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在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名师名导”班主任计划实施意见》和《武汉理工大学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特制定此细则。

一、要求与职责

(一)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

1.切实加强班级建设,认真做好学生个体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3.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二)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熟悉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结合完全学分制的要求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育优良的学风和诚信的考风。每月至少深入学生课堂听课一次。

3.加强以党支部(党小组)为核心的党支部(党小组)、班委会、团支部三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寝室一次。

4.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班委会或特色活动。

5.定期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6.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和交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其他工作。在学生开学与放假、突发事件、考风考纪教育等重要时段,班主任应保证到位并同辅导员一起做好各项工作。

二、选聘办法

(一)岗位设置。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每个本科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选聘要求。学院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注重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且身体健康的优秀教师选聘为班主任。原则上与所负责学生班级的专业相同或具有相近的学科知识背景,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三)选聘范围。选拔范围为学院全体教师和党政干部,原则上不得跨系申报。

(四)选拔程序。采取各系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人选。班主任一次聘期原则上应带完一届学生。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只能负责一个学生班级。

三、考核及津贴评定

(一)班主任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统一布置,提出总体要求,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班导师)”,比例为班主任(班导师)总数的3%。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班导师)”者,由学校授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务进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班主任考核优秀且班级建设考核为标兵者,授予“院优秀班主任”称号,颁发证书,并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务进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考核包括班主任日常管理、班级建设实际效果、学生民主评议三部分。得分大于等于85,评定为“优秀”;得分大于等于60且小于85,评定为“合格”;得分小于60,评定为“不合格”。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二)班主任津贴评定

学校设立班主任作津贴,由各学院根据班主任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审核后,确定班主任津贴的发放额度。具体细则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发放津贴每月300元,一学年按10个月发放;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按每年额定工作量的六分之一减免教学工作量;

2.班级评估不合格者,扣发津贴500元;

3.班主任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津贴500元,取消班主任资格;

4.班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扣发津贴500元,取消班主任资格。


 

附件:

班主任考核细则

一、日常管理(60分)

1.每月至少深入学生课堂听课一次,并记录(10分)。少一次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2.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寝室一次,并记录(10分)。少一次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3.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班委会、特色活动,并记录(10分)。少一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4.每月至少与班级特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网络依赖、发生重大变故)谈心谈话一人一次,并记录(10分);

5.指导班级制定班级规划(5分);

6.班级学生有违纪情况,及时处理(5分);

7.加入班级交流群,及时解决学生学业、生活等多方面疑问(5分);

8.积极主动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5分)。

二、班级建设实际效果(30分)

1.班级学生踊跃参加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科研竞赛等课余活动(5分);

2.班级评估(15分)。评估结果为“标兵”,15分;评定结果为“优秀”,12分;评定结果为“合格”,8分;评定结果为“不合格”,0分;

3.班级宿舍文化建设效果良好(5分)。所带班级获得校标兵文明寝室,每获一个得2分;获得校文明寝室,每获一个1分;

4.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无行政纪律处分(5分)。细则如下:

1)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人每次扣0.5分;

2)警告处分,每人每次扣1分;

3)记过处分,每人每次扣2分;

4)留校察看,每人每次扣3分;

5)开除学籍,每人每次扣4分;

6)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5分。

三、学生民主评议(10分)

在学年末,由班级学生为班主任打分,取班级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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