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6 08:54

  为切实提高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及学院本科专业建设需要,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制订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习经费管理原则

  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二、实习经费拨付

  实习经费由学校于实习活动开展前拨付到学院,由学院按规定统一掌握使用。学院根据实习经费预算情况每年向各系下达实习经费指标。

  三、实习经费使用范围

  1 本科生实习经费分别用于支持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

  2 实习经费支出项目包括:

  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活动中用于实习的直接开支(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各系在实习基地开展与实习活动安排、指导直接相关的费用;

  各系聘请实习单位、实习基地的专家开展学术讲座的酬金。

  四、实习经费报销

  1 各系报销实习经费应严格限定在下达实习经费额度内。

  2 实习经费报销以系为单位集中报销。

  3 报销程序:学生填写长途差旅费报销单和带队老师或系主任签字的班级实习名单(一式二份)→教学办备案→院长签字→校计财处报帐。

  4 院内各环节责任人有审查内容真实性的义务。报销凭证应符合校计财处的相关规定要求。

  5 各系在准备报销本办法第3项相关费用时,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提供必要、有效的凭据,必须于学生报销实习费用前将相关信息通知到班级。

  6 实习经费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按照教务处《武汉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15号)和财务处《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规范》(校财字〔2015〕1号)文件执行。

  五、实习基地建设费用

  1 根据实习工作需要,学院有选择地与接受实习生单位合作建立本科实习基地。如实习基地建设涉及我院需支持的费用,近期原则上从学院其它专项经费中列支。

  2 如学校拨入实习经费额度有较大增长时,可适当从其实习经费中开支部分实习基地建设费用。

  六、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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