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考试命题、试卷评阅与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2.26 08:57

  为了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保证试卷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保密性、,明确职责,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考核方式的确定

  考试方式无论采取考试或考查,从有利于检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有利于培养其创新和思考能力出发,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可以采取笔试、口试、口笔试兼用、大作业或论文,也可以采取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结合的考核方式。

  同一门课程采用同一种考核方式,统一试卷,统一标准。课程性质无论是必修课、选修课或公选课,考核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均应相同,坚决杜绝因是选修课而降低对学生的考核标准。

  2.命题

  考试试卷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命题要充分体现考核的目的,命题严谨,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题目难易适当,题量合适.考试课程题型不少于3种,小题数应不少于20个。

  课程结束前2周,命题教师将A、B样卷(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装在“武汉理工大学试题袋”中(试题袋上应注明: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应考学生班级、人数,由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送考务管理中心制卷。且试卷的难度、广度和分量相当,但不雷同。标准答案应详细、分步骤标分;给分点清晰、明确;答案正确。因不能按时送样卷和其他责任事故而影响试卷的印制以及考试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考试前1天,主考教师凭试卷印刷单到考务管理中心取卷,同时按应考学生人数提取答卷纸、草稿纸、考场评估记录表、考试试卷分析表等。

  3.评卷与成绩评定

  试卷的评阅必须按照考前制定好的“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严格评阅,防止偏宽、偏严、错评和漏评。评卷一律用红墨水笔或红色圆珠笔,采用百分制记分。阅卷时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习惯对各小题采取正分或负分记分方式,但每一自然班的试卷评阅方式要一致。

  每道大题和大题中的小题都应在题首处记得分,不记扣分。分数修改后要有阅卷人签全名。课程的综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上网登记成绩。

  4.试卷复查

  每学期初,由系主任负责组织对上一学期评阅的试卷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教师若改动分数,应征得系主任同意,并在相应的题首改动分数处签全名。凡改动的分数涉及到总分由及格变为不及格或不及格变为及格的,除复查教师签名外,应由系主任审查签名,否则改动无效。

  每份试卷的记分要准确无误,要求做到四吻合:每一小题记分要与每一大题记分相吻合;每一大题记分要与卷首记分相吻合;卷首记分要与总分相吻合;试卷总分和平时成绩要与登录分相吻合。

  5.试卷归档

  教学办将经复查后收齐的试卷、论文整理好后,转交学院资料室存放。交接时要进行登记,由资料室统一编号,编排试卷、论文目录,上架备查。存放期至少四年。

  6.试卷借阅

  试卷、论文一经存档,一般不得外借。在教学评估等活动借阅、抽查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由资料室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试卷交接过程中正常运行。

 

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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