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参加校外教学调研与培训学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2.26 09:02

  为了更好地学习兄弟院校的教学经验,提高学院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对教师参与校外的教学调研与培训学习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特制定如下具体管理方法。

  1. 本规定所指的教学调研和培训学习是指为了教学计划制订、专业建设和其它与教学有关的事项而须到校外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包括厂家由教育部委托国内知名院校举办的教学研讨会、课程进修班等。

  2. 教学调研与培训学习的申请。

  申请人先向系主任提出调研与培训学习书面申请和计划,对涉及全院性的调研与培训学习由学院统筹安排;各专业须开展的调研与培训学习活动由各系统等安排,并向学院报批。对涉及人数校多,花费较大的调研与培训学习活动,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 为了让更多的教师有机会参与教学调研与培训学习,规定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年只参加一次在省外的教学调研与培训学习。

  4. 参加研修学习的课程与申请人所讲授的课程要有一定的关联性。

  5.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重点支持与精品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和品牌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调研与进修学习。

  6. 在调研与进修学习活动结束后,教师须在本系向全体教师汇报调研或学习情况,并向学院提交书面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持调研或学习计划、会议通知、调研或学习报告书等到学院报销旅差费用。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51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