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26 09:12

 

  

  为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依据《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积极完善本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是我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执行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中心地位。 

  第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我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指导机构。教学督导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教学办主任、教师代表、校督导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提出建议,对教学改革重要决策进行指导,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信息进行分析和审议。 

  第三条 教学办、各系(中心)、学工办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执行机构。部门主任是执行负责人,根据分工负责组织专业带头人、任课教师和学生落实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师听课、说课与评课,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评教评学等工作; 

  (二)组织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推进教学改革,督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 

  (三)督导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运行和质量效果。 

    

  第二章 质量标准 

  第四条 我院各专业应培养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基础,拥有较强的化工、制药实践能力、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创新素质、创业精神和敢为人先的探索精神、拼搏精神,以及练达的社会交往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与工艺的高素质工程型人才。 

  1、素质结构方面: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科技伦理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备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敢于创造、适于创业的基本素质;具备具备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工、理、文、商知识相互渗透。 

  2、能力结构方面:具备解决单元设备操作问题的能力,具备标准设备选型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能力;具备解决现场生产问题的能力,具备工艺创新和过程强化的能力,能够提出节能减排的工艺方案;具备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的能力。 

  3、知识结构方面:具备宽厚的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能够运用论文、报告和图纸等多种方式规范地表述工程技术观点;掌握化工单元设备的设计方法和操作规范,具有丰富的化工工艺知识,熟悉化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掌握化工生产过程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的基本方法,掌握化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共性技术;掌握化工产品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五条 我院专业建设质量标准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工作条例,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专业设置标准:瞄准社会需求,注重专业价值,符合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思路,面向中原经济区,适应地方行业企业服务需求;突出应用特征,符合学校专业聚群发展的趋势; 

  (二)专业条件建设标准:各专业师资队伍总量和结构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年生均教学经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要求;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实习基地、实训场所等条件建设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三)专业内涵建设标准:按照专业建设规划逐步发展;人才培养方案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突出应用导向;教学改革不断推行,“双师型”教学团队逐步形成;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严格,质量标准符合学校要求;特色专业、重点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取得成绩。 

    

  第六条 我院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依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其他管理规定,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各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建设为院内优秀课程,建设标准参照校级精品课程质量要求; 

  (二)各专业方向课程逐步建设为合格课程,以课程资源开发为导向,突出能力培养,突出应用特色,突出项目或案例教学导向。基本标准是教学资源初步优化整合;网络教学资源不断更新和丰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富于启发;选用教材适应性好,教案编写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明显,学生满意度高;专业课程案例库共享共建,逐步完成应用性课程群建设目标; 

  (三)各专业素质拓展课程分批开展自编教材建设。 

    

  第七条  我院理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主要依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相关规定,重点针对课堂教学运行的各个环节从教学文件、教学过程、课程考核三方面提出基本的质量标准。 

  (一)教学文件质量标准 

  1、教学大纲编制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 

  2、教学进度表安排任务进度合理,执行有序; 

  3、教材选用适当,教学方案、课堂讲义、授课课件编写科学合理,富有特色; 

  4、考核文件包括试卷、审批表、考场记录表、成绩记录表等齐全规范; 

  (二)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1、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紧扣大纲,信息丰富饱满,跟踪学科发展前沿;突显案例教学,积极倡导和推行企业现场教学、工程项目教学、工程实学案例教学、资深工程师传道 “准工程师”教学、企业工程实践环节专兼职教师协同教学、“三堂”联动教学; 

  2、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适当;善于启发,突出学生创新、创意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尝试校企融合、产教结合、工学交替、岗位驱动、讲看练合一、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新模式; 

  3、教学秩序稳定,教学效果明显,学生听课状态良好; 

  4、作业布置批阅、辅导答疑认真负责; 

  (三)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1、执行课程教学大纲考试考核方式和学校成绩评定办法,勇于创新评价手段和方法,突出过程评价和能力评价导向; 

  2、命题紧扣大纲,题型多样,履行试做程序,执行审批程序; 

  3、试卷批阅流水作业,成绩评定认真,平时成绩计入合理,成绩登录、审核无误; 

  4、试卷分析客观真实,突出个人教学反思,提出教学改进有效措施。 

    

  第八条  我院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学校教学规程和实践教学有关规定,结合本院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特点,主要针对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五类教学活动制定基本的质量标准。 

   (一)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1、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符合课程目标,体现专业培养的目标,符合规范要求;教案清晰详实,具可操作性;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报告等文件齐全规范; 

  2、教学过程: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实验项目开出率达到大纲规定的90%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适当;学生实验操作规范,管理严格;分组上课足额保障教学时间;实验内容完整,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程考评:实验报告批阅认真,注重操作过程评价,考核方法适当;符合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实习实训质量标准 

  依据学校和院实习实训有关管理规定,实习实训基本质量标准如下: 

  1、教学文件:实习实训大纲编制符合培养目标,实习实训项目任务书、教师指导书设计合理;学生(含毕业生)实习实训周志、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评定表填写规范; 

  2、教学过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和质量满足教学需要;与合作单位共同组织教学;指导教师方法适当认真,效果明显;实习实训时间和经费有保证;实习实训活动项目任务按计划落实;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得力; 

  3、实习实训考评:结合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表现、考勤情况、实习实训报告内容综合评定;成绩登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依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和我院毕业设计补充规定,我院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如下: 

  1、选题环节: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体现我院专业特点,体现专业所学,有70%以上的选题能够紧密结合化工企业或行业生产和社会实际问题,选题大小难易适当,达到专业综合训练标准; 

  2、指导环节:指导教师和学生在选题审批、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初稿撰写、中期检查、定稿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学校和本院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管理规定及补充; 

  3、答辩环节:文本及ppt格式规范,审阅认真;答辩程序严格;成绩评定客观; 

   (四)社会实践活动质量标准 

  1、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能够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 

  2、组织管理:时间、地点和方式安排适当,组织严密,安全保障措施有力;过程管理规范,活动效果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3、活动考核: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有报告,教师有总结,学分认定有依据  

    

  第三章 条件保障 

  第九条 师资队伍是我院保障教学质量的根本。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总目标是师资队伍总量和结构满足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重点任务是加强各专业青年教师培养,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组建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培育双语课程教师团队。 

  第十条 教学经费是我院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院党政班子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运行经费合理使用,保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满足教学需要,监督重点学科、精品课程、专业综合改革、特色专业建设、校内外实践基地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教学设施是我院保障教学质量的物质条件。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实验管理人员要坚持日常巡回检查制度,保障教室、实验室、多媒体、仪器设备等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实践教学需要,保障实验室开放和充分利用,做到管理规范,高效运行,为日常教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 监控评价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是我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核心。我院在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上,自觉主动全程监控教学运行各环节。监控和评价的重点是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作业布置、考试考核、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及环节。 

  第十三条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如下: 

  (一)教学检查制度 

  我院教学检查制度与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同步执行,侧重教学细节的监控,检查方式分为四类: 

  1、期初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完备、教学进度安排、教案规范、教材选用、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 

  2.期中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效果等情况。 

  3.期末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课程考试考核情况,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含考查试卷)、成绩评定情况、教学文件整理与归档情况等; 

  4.日常抽查主要是随机检查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学秩序及运行,监控实习实训过程及环节。通过检查监控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改革、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状态,保持对教学活动的常态监控。 

  (二)听课制度 

  1. 院党政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听课前不通知任课教师;每次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做出客观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 

  2.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有针对性地选取听课对象,及时了解、把握本教研室课堂教学状态;根据听课情况,分析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同时由教研室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行听课、集体观摩听课、说课比赛、优质课评奖等听课活动。 

  (三)学生信息员制度 

  1.学生信息员制度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学生信息员由教学秘书负责选拔与匿名管理;选拔信息员的标准是品质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中等以上;人数覆盖各专业各年级各班级。 

  2.学生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课堂教学监控职责,发现教师课堂教学异常情况,及时填写记录表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院主管教学领导,及时作出处理,并反馈给有关教师进行整改。 

  (四)评教评学制度 

  1.评教主要包括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教三种方式,分别采取百分制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自评侧重于工作量的评价;同行评价侧重于工作态度、教学水平的评价;学生评教侧重于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三种评教综合反映教师的整体工作状态和教学质量。 

  2、评学主要包括教师评学、学生自评两种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学主要从学生课堂纪律、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等方面反映本院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整改。 

  (五)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依据《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我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方式是把教师自评、同行评教、学生评教进行权重计算,同时参考教学检查、听课评课、信息员反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获合格以上等级者,方可取得下一学期的任课资格和下一年度校级以上各类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工作资格;每学年有一次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五章 反馈调控 

    

  第十四条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采集制度 

  (一)教学秘书负责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采集、统计分析院内教学检查、院领导听课、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学生信息员反馈等信息; 

  (二)学工办主任负责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 

  (三)系(中心)主任负责本室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主要包括教师听课、同行评教、教师自评、专项评价等信息。 

  (四)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校级、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制度 

  (一)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和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院内教学质量信息分析会议,形成教学质量调控建议,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形成决议,及时通报或个别反馈给任课教师; 

  (二)院领导班子要对学校和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工作整改;并在每学期末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总结; 

  (三)院在校级教学优秀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晋级晋职、各类评奖等工作中实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一票否决”、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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