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2.26 09:2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过程监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原则上我院学生应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学生根据本规定之要求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赴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学生按要求参加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确认选题与校内指导教师。 

  2. 学生与校内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经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后,自行联系校外指导教师,协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事宜。 

  3. 学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1)、《校外指导教师接收学生确认表(附件2)》,报学院主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 

  三、基本要求 

  1. 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校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2. 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定期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每周不少于一次),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开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3. 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按要求完成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及时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