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原则上我院学生应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学生根据本规定之要求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赴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组织实施
1.在毕业设计(论文)双选期间,学生应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确定好选题,选题应符合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
2.选题确认后,经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后,学生方能赴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事宜。
3.学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1)、《校外指导教师接收学生确认表(附件2)》,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三、基本要求
1.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校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校外接收单位应为学生购买保险。
2.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定期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每周不少于一次),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开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按要求完成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考核(阶段性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及时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 ||||||
学生姓名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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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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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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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指导教师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研究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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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
校内指导教师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研究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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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遵守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与辅导员、校内指导老师、家长保持沟通联系,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负责。(本段话需学生手写,打印无效) 学生签字: 日期: | |||||
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及联系电话 |
| 校内指导教师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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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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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校外指导教师接收学生确认表
校外指导教师信息 | ||||||||
姓 名 | 性别 | 职 称 | ||||||
校外单位 | 所属专业 | |||||||
电子信箱 | 联系电话 | |||||||
学生信息 | ||||||||
姓 名 | 性别 | 专业班级 | ||||||
学 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校外指导导师意见 |
本人愿意接收该生来我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承诺为该生提供良好的科研与实验条件,并负责该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指导工作,同意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武汉理工大学。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外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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