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08 20:39

一、政策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校人字〔20111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教师个人根据需要向学院综合办提交《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学院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推荐参加实践锻炼的人选,向人事处教师办报送实践锻炼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教师的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参加实践锻炼的人选及其申请表。 

  (二)过程管理

  学院在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加强指导与联系,并定期检查。建立教师实践锻炼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单位鉴定、个人总结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其他资料等)。 

  (三)结果考核 

  1.教师实践锻炼期满后,教师向学院提交《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和《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审核表》

  2.学院组织进行实践锻炼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3.学院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办审核、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编制补贴发放 

  人事处教师办根据学院的考核结果及其审核表发放编制补贴。 

三、办理部门

  1.学院综合办87749379

    2.人事处教师办8765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