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第4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24 14:10
5月24日上午,化生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学院N331A开展第4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此次学习活动依然采取与教工党支部联学的方式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化学系教师第一党支部党员参加,由学院党委韩同远书记主持。
会上,化学系教师一支部孙美玲书记领学了习近平在2024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孙美玲作为青年教师代表表示,一定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决执行学院党委的部署,立足岗位,实干担当,教学科研两手抓,用心用情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党委中心组成员、化学系教师一支部党员轮流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内容,涵盖“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章节。韩同远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0月23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讲话的主要内容——《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 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会议中,韩同远和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内容,围绕学院队伍建设、教学行政管理、工会工作、支部建设、“一站式社区”育人力量下沉等开展了热烈且深入的交流与讨论。韩同远强调,学院全体教职工尤其是党员,一定要通过学习《条例》,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及生活中牢固树立底线和戒尺意识,学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要当标杆、作表率,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通讯员:余艳阳 摄影:陈纪纲 审稿人:韩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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