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12 11:02
学院会议室是学院召开各种会议及公务接待的重要场所,是展现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窗口。为规范学院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院、系召开的各类会议;
2.学院组织承办的学术讲座;
3.接待外宾、重要领导和重要来宾;
4.各办公室临时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
5.学院承办的用人单位的宣讲;
1、学院行政办统一管理、协调安排及使用。为避免造成场地冲突,除党政联席会等常规会务安排外,相关使用负责人须至少提前一天与院行政班联系,对会议内容、使用时间等进行登记,行政班办视情况给予安排。
2、凡两个以上单位同时要求使用同一个会议室时,行政办视情况统筹安排,先联系的单位原则上优先安排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服从学院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调整会场。
3、使用单位应根据会议室使用时间提前找行政办取钥匙,自行做好茶水等准备工作。
4、使用会议室期间,要注意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请勿在桌面上留下任何痕迹。参会人员不得携带危险性、污染性物品进入会议室。爱护室内各种设备、用品,因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部门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5、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要及时清理会场卫生,如有移动桌椅请自行恢复原样,关好投影、音响、空调、门窗等。
6、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负责人要及时归还会议室钥匙。
对于不按本办法要求使用会议室的单位,学院有权提出警告,警告两次后禁止其再次使用会议室。
本办法由化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