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办理备案或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23:41
各位老师: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规定》(校人字〔2019〕58号)文件要求,教职工校外兼职要办理备案或审批。本规定实施前已在校外兼职的也要履行备案或审批手续。其中:
1、备案兼职:
(1)在与学校或本人业务领域相近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学术组织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等兼职的;
(2)其他属于备案兼职范围的。
2、审批兼职:
(1)在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数咨询、技术服务及管理等兼职的。
(2)在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兼职的;
(3)利用本人或团队的研究成果,通过注册公司、参股公司等形式在职创办企业的;
(4)在其他学校、培训机构从事一定量教学活动的;
(5)其他属于审批兼职范围的。
请各位已有兼职或准备兼职的老师5月31日之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表》或《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并发送至给综合办李振华邮箱(285390220@qq.com)。相关证明材料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再通知提交。
化生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