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学院自主创新基金教师类项目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12 10:48

为了规范自主创新基金学院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的能力,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   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为我院在岗教师;

2.  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3.  有自主创新基金在研的教师不予受理;

4.  上一项目结题不合格教师不予受理;

5.  不同项目类型申报要求按学校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二、   指导思想

1.  优先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团队;

2.  优先支持上一项目完成较好的科研团队。

三、   院内申报流程

1.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申请相应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提交申请书两份至学院科研办;

2. 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依据申请书质量、研究基础、团队情况、预期成果等综合打分排序,择优立项,原则上不超过拟定立项数;

3. 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纸质修改稿两份至院科研办汇总;

4. 学院内进行推荐公示。

5. 特别说明:学校定向资助的项目,不经学院评审程序。

四、校内立项程序

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进行学校申报:

1. 学院提交正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科发院,科发院批准立项后公示;

2. 学院科研办提供获批教师账号并返回盖章后的申请书一份,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cxjj.whut.edu.cn/)上传申请书(PDF格式,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3. 学院科研办向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批准号后,项目负责人填报任务书,提交任务书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学院科研办;

4. 任务书经科发院及计财处审批盖章后,学院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上传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PDF格式,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考核

1. 过程管理

1)按时间节点及时通报经费使用额度;

2)每年10月前进行项目中期检查;

3)按学校时间节点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2. 考核流程

1)材料提交:资助期未满的教师系列重点类型项目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其他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备汇报材料。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汇报:项目负责人制作PPT并向评估组做5分钟口头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成果等。

3)评估:学院自主创新基金委员会委员组成评估组,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后,对结题考核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4)上传系统:登录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结题报告(PDF格式,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六、附则

本细则由化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